教育話題
  熊丙奇專欄
  中南海愛心小學、紅塔希望小學……近年來,煙草企業通過捐資助學冠名希望小學,今後這種方式將被禁止。1月27日,教育部發佈通知,要求加強學校禁煙控煙工作,嚴禁煙草品牌冠名中小學、幼兒園。
  禁止煙草品牌冠名學校是有必要的,學生學習生活在以煙草品牌冠名的學校里,很難避免受煙草品牌的影響,不利於培養學生不吸煙的健康習慣。但是,如果地方政府不履行投入責任,煙草冠名現象將很難從學校消除。
  中國之所以存在以煙草品牌冠名的學校,源於煙企向教育捐資,建立希望小學之類,而地方政府也為此節省一筆教育投入。從企業行為分析,企業如果捐資助學,不要求有任何回報,這值得贊賞,而如果企業要求回報,比如冠名,也無可厚非。但煙草企業要求冠名,顯然與學校形象不符,教育部門和學校是不能以冠名回報煙草企業的。
  怎樣處理這一問題?在筆者看來,根本不應該還有希望小學,依照《義務教育法》,政府有責任保障義務教育投入,希望小學的存在,是政府部門教育投入不足的歷史產物。換言之,如果某地還有新建的希望小學,則意味著當地政府沒有保障義務教育資源,還利用民間捐資建設校舍,以此推卸政府的投入責任。如果政府履行投入義務,也就不會再出現企業捐建希望小學,由此產生的冠名問題也就不再存在。
  值得註意的是,在政府保障學校校舍建設、日常運行經費的同時,並不排斥社會資金向學校捐贈圖書館、實驗室、獎助學金等等,那麼,該如何處理捐贈過程中的冠名問題呢?教育部的規定禁止煙草品牌冠名中小學、幼兒園,但並沒有禁止冠名校內的圖書館、實驗室以及以企業名義捐贈的獎助學金,對此,需要學校建立接受捐資助學的民主決策程序,就是否接受捐贈、捐贈資金的用途、接受捐贈要回報給企業什麼,如果企業要求冠名是否同意、冠名期限多久、冠在什麼地方等進行討論,聽取師生的意見。學校在冠名問題上,一直遭遇爭議和質疑,就與冠名缺乏民主決策程序密切相關,由於一般由行政領導拍板,師生事先不知情,加之捐贈費用開支不透明,有些企業冠名學校沒有成為捐資助學美談,卻變為對學校形象的矮化。
  因此,要規範解決學校冠名問題,關鍵在於政府履行投入責任,同時建立學校現代治理結構。中國於2012年已實現財政性教育投入達G D P的4%,教育投入緊張的問題已得到有力緩解,但現代學校制度建設還剛起步,由於教育決策缺乏民主程序,基本還由行政領導說了算,偏離教育軌道的問題也就難以根治,行政和利益因素糾纏讓本來簡單的社會捐贈、校企合作也變得複雜。這是比禁煙草品牌冠名更應該優先解決的問題。(作者系教育專家)  (原標題:[個論]熊丙奇專欄:如何將煙草品牌逐出學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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