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新聞網成都1月8日訊(盧學民 記者李京枝)1月8日,川網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,2013年,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門嚴厲整治和和依法查處酒後駕駛違法行動,共查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18178起,其中,飲酒駕駛16184起,醉酒駕駛1994起。成都、南充、廣元、綿陽和自貢列查獲總量的前五位,成都、瀘州、宜賓、攀枝花和南充列查獲醉酒駕駛的前五位。
  2013年,四川省各級公安交警認真落實治理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的長效機制,精心策劃組織宣傳警示,深入單位廣泛宣傳提示,周密部署整治酒後駕駛的集中統一行動。具體工作中,各地根據酒後駕駛違法的特點和規律,調集警力、執法裝備或異地交叉執法,或邀請媒體記者隨警作戰,扎實開展每月至少2次以上的集中統一行動,起到了震懾效果。
  2013年12月份的查獲情況——查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2157起,其中,飲酒駕駛2031起,醉酒駕駛126起;查獲總量環比減少102起,下降4.5%,其中飲酒環比減少75起,下降3.6%,醉酒環比減少24起,下降16%。成都、南充、廣安、廣元、和瀘州列查獲總量的前五位,宜賓、瀘州、德陽、成都和南充列查獲醉酒駕駛的前五位。
 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查獲情況——查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18178起,其中,飲酒駕駛16184起,醉酒駕駛1994起。成都、南充、廣元、綿陽和自貢列查獲總量的前五位,成都、瀘州、宜賓、攀枝花和南充列查獲醉酒駕駛的前五位。
  2011年5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“醉駕入刑”以來的查獲情況——查獲酒後駕駛違法行為37887起,其中,飲酒駕駛32435起,醉酒駕駛5452起。成都、南充、廣元、綿陽和自貢仍然列查獲總量的前五位。  (原標題:2013年四川交警查處酒後駕駛18178起 成都名列第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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